合同转让是指合同一方当事人取得堆放当事人同意后,将合同的权利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法兰处行为。合同的转让包括权利转让、义务转移、权利义务概括转让三种情形。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转让权利或者转移义务应当办理批准、登记等手续的,应办理相应的批准、登记手续。
1.合同债权转让。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,但下列三种情形不得转让: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。债权人转让权利的,债权人应当通知债务人。未经通知,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。除非经受让人统一,否则,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。合同债权转让后,该债权有原债权人移动给受让人,受让人取代让与人成为西南债权人,依附于主债权人转移给受让人,但专属于原债权人自身的从债权除外。为了保护债权人利益,不至使其因赵权转让而蒙受损失,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,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,可以向受让人主张;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,并且债务人的赵权限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事到期的,债权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。
2.合同债务转移。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,应当经债权人同意。找无人转移义务后,原找无人享有的对债权人的抗辩。债务人转移义务的,新找无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,但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。
3.合同权利义务的概括转让。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,可以将自己在合同里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。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的,使用上述有关债权转让和债务庄毅的有关规定。
文章来源:合同的转让
开来安装(www.sckailai.com)